中国与越南劳务合作现状
2016-12-15 14:11 / 3310次浏览
中国与越南劳务合作现状

由于越南不鼓励企业使用外籍劳务人员来越工作,进入越南从事劳务的中方人员并不多,现有在越方人员多数为在越中资企业工程项下派出的工程技术人员。按商务部统计,2014年我承包工程项下对越派出9878人,增长71.9%;劳务合作项下派出859人,减少29.6%

近年来,外籍劳务人员在越办理劳动许可证耗资又耗时,手续复杂。我企业如果以旅游、商务签证等途径将国内熟练工人带进施工项目现场工作,将会咙为越南相关部门严查重罚的对象,也易为劳务、劳资纠纷带来隐患。

一、越南对外籍劳务人员的管理政策

(一)   严格限制外籍劳务人员来越工作。

根据200671日生效的越南《投资法》,越方取消了外资项目必须使用当地劳动力的相关规,但原则上不鼓励使用外国普通劳务,仅准入技术劳务。2008年越南政府出台34/2008/ND-CP号之件,对外籍劳务人员的资质限定为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普通工人无法取得工作许可证。申请工作许可证的手续繁杂,中方人员除须提交无犯罪记录、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认证文件外,还须提供技术职称及公司提供的一系列证明材料。

(二)   不断压缩外籍劳务人员入境停留期限。

外籍劳务人员入境停留期限从2009年的6个月减为201 0年的3个月,自201 11 1月起进一步压缩至1个月。根据2014616日越南国会通过的《外国人出入境、过境及居住法》( 47/2014/QH13),从201 511日起,赴越3个月商务签证需有公司进行担保,凭公司保函到越南河内出 翅入境管理局申请担保单(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申请签证人员需持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出具的担保单原 的件或复印件到越南驻华使(领)馆办理商务签证。

(三)   加大对非法外籍务工人员查处力度

目前,越方加大了对外籍劳务人员劳动许可证及人员担保单的突击检查力度,对未经过担保而私自入境务工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1500-2500万越南盾(约合4500-7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限期离境,

二、有关意见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走出去”企业的行为,树立我企业在越形象,建议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走出去”企业要切实了解和掌握越南对外籍劳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避免无劳动许可证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二是我企业在境外项目投议标时需对劳务人员的使用进行认真规划,提前申报,以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劳动用工的影响;

三是国内劳务派遣公司要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的培训,与越南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以减少劳资、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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