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德国关系
2016-11-26 09:49 / 2272次浏览
中国同德国关系

一、政治关系

中德1972年10月11日建交,关系发展顺利。1989年德参与对华制裁。1992年科尔政府开始调整对华政策,1993年制定以中国为重点的亚洲战略,两国关系全面恢复。

近年来,两国高层互访频繁,双边关系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04年5月双方宣布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建立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并建立两国总理年度会晤机制。2010年7月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并同意建立政府磋商机制。2014年3月中德关系进一步提升为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

2013年5月25日至27日,李克强总理访德,双方发表《联合新闻公报》。9月6日,主席在出席二十国集团圣彼得堡峰会期间同默克尔总理会见。2014年3月主席同默克尔总理在荷兰第三届核安全峰会期间简短寒暄。同月28日至30日,主席对德进行国事访问,分别同高克总统、默克尔总理会谈,双方发表《关于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10月9日至12日,李克强总理第二次访德,与默克尔共同主持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双方发表以“共塑创新”为主题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访德期间,李克强总理还同默克尔共同出席第七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赴汉堡出席第六届中欧论坛汉堡峰会。2015年2月6日至7日,杨洁篪国务委员出席第51届慕尼黑安全会议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期间分别会见默克尔总理、施泰因迈尔外长。3月15日至20日,马凯副总理赴德国出席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和中国合作伙伴国活动并主持首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6月26日至29日,主席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访德。11月15日,主席同默克尔总理在安塔利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期间简短寒暄。12月19日, 外交部长王毅在德国柏林与德国外长施泰因迈尔举行首轮中德外交与安全战略对话。

默克尔2005年11月任总理以来,重视发展对话关系。2014年7月6日至8日,默克尔在总理任期内第七次访华。主席、李克强总理、张德江委员长分别会见默。2015年7月14日至15日,德国副总理兼经济与能源部长加布里尔访华,主席予以会见。10月29日至30日,默克尔总理任内第八次访华,主席、李克强总理、张德江委员长分别会谈、会见。李克强总理同默克尔总理共同访问安徽并出席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座谈会。2016年3月20日至24日,高克总统对华进行首次国事访问,主席、李克强总理、刘云山同志分别会谈、会见。两国元首共同出席2016中德青少年交流年开幕式。4月8日至10日,施泰因迈尔外长访华并同王毅外长举行第二轮中德外交与安全战略对华,李克强总理、杨洁篪国务委员分别会见。6月12日至14日,默克尔总理任内第九次访华并举行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主席、李克强总理、张德江委员长分别会谈、会见。

二、经贸关系

双边贸易:多年来德一直是我在欧洲最大贸易伙伴。2002年我超出日本成德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2015年,双边贸易额为1567.8亿美元,同比减少11.8%,其中中国对德国出口额为691.6亿美元,同比减少4.9%;进口额为876.2亿美元,同比减少16.6%,逆差184.6亿美元。我从德主要进口机电设备、铁路、汽车及船舶等运输设备、化学品、光学、医疗仪器等;对德主要出口电器、机械设备、纺织原料及制成品、化学品和玩具等。

对华投资:德是对华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16年3月底,中国累计批准德大企业业在华投资项目9099个,德方实际投入261.6亿美元。

德在华投资领域主要为汽车、化工、发电设备、交通、钢铁、通信等,大部分为生产性项目,技术含量高,资金到位及时。在德中资机构超过2700家。

截至2016年3月底,经中国商务部核准的中国对德国非金融类投资70.7亿美元。

财政、技术合作:德是对华提供发展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1985年,两国政府签订了财政合作协定。财政合作领域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医疗、扶贫、轨道交通及金融等领域。2013年5月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德国中国商会、在德投资促进机构宣布成立,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正式启动。当前,中德财政合作已逐步提升为互惠互利的合作,促进性贷款成为合作的主要资金来源。

1982年,两国签订技术合作协定。援助形式有技术合作项目、粮食援助、紧急援助、项目外奖学金生和资助研讨会。德是欧洲对华技术转让最多的国家,截至2016年3月底,我从德引进技术累计22132项,金额724.2亿美元。

2003年4月,德政府决定,在两国财政合作框架内向我紧急提供价值1000万欧元的医疗设备抗击“非典”,是向中国提供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之后,德政府及各界累计向我提供价值约2400万欧元的援助,并将中德发展援助项下的2000万欧元用于灾后重建,是向我提供援助最多的欧洲国家。

金融合作: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5家中资银行已在德设立12家分行,人民银行在德设立代表处。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在2011年6月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宣布在人行驻法兰克福代表处内设立外汇交易室。2014年3月,人民银行与德国联邦银行签署《关于在法兰克福建立人民币清算机制的谅解备忘录》。6月,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被指定为人民币法兰克福清算行。7月,默克尔访华期间,中方宣布向德方提供800亿元的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额度(RQFII)。两国保险业监管机构于2001年9月签署保险监管合作备忘录。2014年10月举行的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达成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确定,两国正式启动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机制,中方由主管金融、经济事务的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对话,德国联邦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代表德方共同主持该对话。两国财政部各自牵头,两国央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参加对话。2015年3月,马凯副总理率团赴德举行首轮对话。

三、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交往与合作

文化:两国于1979年签订文化交流协定。近年来文化交流活跃。2001年9月中国作为主宾国参加了第三届柏林“亚太周”。2002年4月,中德签署了《关于中德互设文化中心的会谈纪要》。2005年11月双方签署了新的文化合作协定,柏林中国文化中心正式奠基。此外,“中德对话论坛”正式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德国于2007年至2010年在华举办系列文化活动——“德中同行”。2008年,中德博物馆项目“中国在德累斯顿· 德累斯顿在中国”举行,柏林中国文化中心正式启用。此外,德是2007年北京国际书展主宾国,中国是2009年法兰克福书展主宾国。2010年7月,中德签署了《关于2012年在德国举办“中国文化年”的谅解备忘录》。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中国国家博物馆和德国柏林国家博物馆、德累斯顿国家艺术收藏馆以及巴伐利亚国家绘画收藏馆联合在北京举办《启蒙的艺术》大型展览。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中国文化年”系列活动在德40余个城市举行。2013年5月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同默克尔共同宣布“2013/2014中德语言年”开幕。2014年7月,李克强总理同默克尔在北京天坛会见出席中德语言年闭幕式活动的两国青少年代表。2015年5月至9月,“中国8”当代艺术展在德国举行。2016年3月,两国元首共同宣布2016中德青少年交流年开幕。

科技:中德两国于1978年10月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在此协议框架下,双方还签订有航天科技合作协定、海洋研究和海洋技术合作协议。1993年双方签署《中德政府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德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的《会谈纪要》。1995年双方签署了《关于成立中德高科技对话论坛的谅解备忘录》。1997年4月中德高技术对话论坛成立。2000年10月18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共建的“中德科学促进中心”成立。12月中德环境合作大会在北京召开,发表加强中德环境合作联合声明。2003年12月,首届中德环境论坛召开,迄已举办5届。2005年11月,中德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并通过了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弗朗霍夫等机构建有合作伙伴关系。2006年11月,中德双方共同举办2005北京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并通过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2008年10月,科技部长万钢访德,与德国教育与研究部长沙万举行会谈,并与默克尔总理共同出席第三届德国机械制造峰会开幕式。2009年“中德科教年2009/2010”启动。2010年7月,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中德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表示支持设立“中德替代动力平台”,加强电动汽车领域合作。2011年6月,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建立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近年来,两国科技合作更趋深入,在半导体照明技术、“清洁水”、“未来城市”等多个领域搭建起新的合作平台。2014年10月举行的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达成的《中德合作行动纲要》确定,两国建立互利共赢的创新伙伴关系,2015年共同举办“中德创新合作年”。

教育:80年代以来两国教育交流发展很快。2002年4月,两国签订《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这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此类协定。德还是我最大的职教合作伙伴。截至2015年底,中德合作在德建立17所孔子学院和3所孔子课堂。中国从1974年起向德派遣留学人员。2012年8月,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共同举办中德语言年活动的联合意向性声明》。2013年至2014年,两国在对方国家互办语言年。2014年3月,中国教育部与德国教研部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全面升级两国在教育和科学交流的联合意向性声明》。10月,中国教育部与德国教研部签署《关于支持中德两国高校开展可持续创新科研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工信部与德经济与能源部签署《关于中国作为2015年汉诺威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合作伙伴国的联合声明》。

军事交往:1976年两国在各自使馆互设武官处。2001年2月和2002年3月,两国国防部长实现了互访。2001年9月,中国海军舰艇编队首次出访欧洲时,访问了德国海军威廉军港。2003年,德联邦国防军总监察长施耐德汉上将访华。2005年6月,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梁光烈上将访德。2006年10月,施耐德汗上将再次访华。2007年4月,德国防部长容访华。2008年9月,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梁光烈访德。2010年5月,德联邦国防军副总监多拉中将访华。11月,德国防部长古滕贝格访华。除高层互访外,双方还建立和完善了多层级对话和磋商机制。1997年中德两国国防部首次工作对话在德举行,迄已举行15轮;2002年中德两国首轮防务战略磋商启动,迄已举行7轮。2005年首届中德高级军官安全政策研讨班在德举行,目前已成功举办10届。此外,两军在军兵种、后勤、测绘、后备力量建设等领域的往来与合作富有成效,人员培训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

旅 游:2002年7月,中德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公民团组赴德国旅游的谅解备忘录》,2003年2月中国公民赴德旅游团首发团成行。2015年,德国来华人数为62万人次,同比减少5.9%,是我在欧盟第一大客源国。我内地居民出境首站赴德57.14万人次,同比增长1.18%。

省州交往:截至2015年底,两国已建立81对友好省州(市)关系。

四、重要双边协定与协议

名 称/签订时间

《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72年10月11日

《海运协定》 1975年10月31日

《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1975年10月31日

《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1978年10月9日

《中国在汉堡和联邦德国在上海设立总领馆的协议》1979年10月24日

《文化合作协定》 1979年10月24日

《卫生合作协议》1980年5月16日

《铁路合作协议》 1981年9月22日

《农业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 1981年11月23日

《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1985年6月10日

《财政合作协定》 1985年6月10日

《关于建立两国外交部间磋商制度议定书》1988年10月31日

《环境合作协定》 1994年9月26日

《关于中国在慕尼黑和德国在广州增设总领馆的协定》1995年7月13日

2000年6月29日至7月1日, 朱镕基总理在德国访问期间, 两国签署了:

《两国政府关于在经济、工业和技术领域合作的协定》

《中德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

《中德基础设施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2年4月8日至13日,江泽民主席在德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

《关于中德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

《关于中德互设文化中心的会谈纪要》

《关于实施中国公民团组赴德国旅游的谅解备忘录》

2003年12月1日至4日,施罗德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相互增设总领事馆协议》

2004年5月2日至5日,温家宝总理在德国访问期间,两国发表了《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并签署了:

《中德有关中国东北工业振兴领域科技合作备忘录》

《中德关于开展计量合作的协议》

2004年12月6日至8日,施罗德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德关于在北京中南海与柏林联邦总理府之间建立直通保密线路的协议》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国经济与劳动部关于在中小企业领域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5年11月10日至13日,胡锦涛主席在德国访问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2006年9月13日至14日,温家宝总理访德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家庭、老人、妇女和青年事务部关于中德青年交流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开展医药经济和生物技术合作的框架协议》

2007年8月26日至29日,默克尔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成立能源工作组的框架协议和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成立环保技术和循环经济工作组的框架协议》

2009年1月28日至29日,温家宝总理访德期间,双方发表《中德关于共同努力稳定世界经济形势的联合声明》并签署了德国三大博物馆与中国国家博物馆联合办展协议及8项中德经贸合作协议和合作意向。

2010年7月默克尔总理访华期间,两国发表《中德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公报》。

2011年6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与默克尔总理共同主持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发表《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新闻公报》,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关于同意德方在沈阳设立总领馆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关于延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国在职业教育领域全面合作、共同设立中德职教联盟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关于建立中德生命科学创新平台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中国作为2012年汉诺威工业博览会伙伴国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德国联邦交通、建设与城市发展部与德国能源署签署关于建筑节能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农业及消费者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合作的共同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与技术部关于便利和促进中德双向投资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与技术部关于成立中德标准化合作委员会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司法部关于深化交流与合作的共同声明》

2012年8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与默克尔总理共同主持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发表《展望未来的中德战略伙伴关系——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生物技术和医药经济工作组继续进行合作的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能源工作组继续进行合作的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共同举办中德语言年活动的联合意向性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关于在半导体照明技术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关于拓展在电动汽车和气候保护方面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关于汽车燃料经济性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劳动和社会部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德环境伙伴关系行动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沼气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进一步促进双向投资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建立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卫生部关于公共卫生应急与灾害医学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关于加强中德海洋与极地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2013-2020)

2012年10月11日,韦斯特维勒斯特维勒外长访华期间,两国外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全面加强合作的共同意向声明》。

2013年5月25日至27日,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两国发表《中德关于李克强总理访问德国的联合新闻公报》,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在节能和提高能效领域加强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关于为中德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提供法律支持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食品、农业及消费保护部关于深化农业领域合作意向的联合声明》

《中国孔子学院总部与德国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常务秘书处关于加强语言教学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关于设立中国研究基金教席的备忘录》

2014年3月28日至29日,主席访德期间,两国发表《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中国在德国杜塞尔多夫设立总领事馆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成立节能和提高能效工作组的框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关于在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国人民银行与德国联邦银行关于在法兰克福建立人民币清算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研究部关于中德“清洁水”创新中心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与研究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全面升级两国在教育和科学交流的联合意向性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与农业部关于中德农业中心的框架协议》

2014年10月9日至12日,李克强总理访德期间,两国发表《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关于加强创新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支持中德两国高校开展可持续性创新科研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2015科学年:未来城市”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关于在创新驱动技术和相关基础设施领域深化拓展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关于中国作为2015年汉诺威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合作伙伴国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与农业部农业合作战略规划(2015-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律与政策交流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卫生部卫生合作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宇航中心关于探索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15年3月15日至20日,马凯副总理访德期间,两国发表了《首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联合声明》。

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默克尔总理访华期间,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共同举办2016年中德青少年交流年的联合意向性声明》。

2016年6月12日至14,李克强总理与默克尔总理共同主持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发表《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中德相关部门签署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开展三方合作的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门子股份公司关于延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关于继续推进中德创新平台和青年创新创业伙伴计划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关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战略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劳动和社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环境、自然保护、建设和核安全部关于加强中德环境伙伴关系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交通与数字基础设施部关于加强交通与燃料战略及政策措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与农业部关于加强可持续农业领域合作的共同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关于成立中德可持续发展中心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和能源部在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框架下的联合意向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建立创新医疗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德智能制造(江苏)研究所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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