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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公民申办赴美签证
中国公民入境美国,应提前办妥赴美签证。美国签证分为短期居留的非移民签证和永久居留的移民签证两大类。中国公民申办的非移民签证类别主要包括:商务(B1)、旅游(B2)、留学(F、M)、交流访问(J)、工作(H、L、O、P)、乘务船员(D)、媒体记者(I)、过境(C)和外交公务(A、G)等。移民签证主要包括:亲属移民、就业移民、投资移民等类别。
除在北京的驻华大使馆外,美国分别在上海、广州、成都、沈阳、武汉(暂未提供签证服务)和香港开设有总领馆,分别受理所负责领区内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中国大陆居民申办移民签证仅限在美国驻广州总领馆申办。
美国签证仅表明允许你进入美国口岸并提出入境申请,不能保证你能进入美国,只有美国国土安全部和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可以决定签证持有人能否入境和停留期。
自2013年3月16日起,美国在中国境内开始实施新的签证申请流程。中国公民须通过美国国务院设立的美中签证信息服务网站:www.ustraveldocs.com/cn_zh/cn-main-contactus.asp进行签证政策咨询、申请和预约面谈。申请人也可参考美国国务院领事局和美国驻华大使馆或驻其他城市的总领馆相关网页内容。
自2014年11月11日起,中国公民申请美国商务(B1)、旅游(B2)或商务/旅游(B1/B2)类签证,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10年的多次入境签证。中国公民申请美国留学(F、M)或交流访问(J)种类签证,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2016年3月,美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网站发布了签证更新电子系统(EVUS)相关信息,要求持美国10年多次有效商务、旅游(B1/B2)签证的中国公民通过互联网定期进行个人信息更新,这一系统预计将于2016年11月开始使用。以下为CBP提供的网站链接:www.cbp.gov/evus。
自2012年2月13日起,美国在中国实施新的免面谈计划。符合免面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中信银行的签证代传递服务递交签证申请,无需前往使领馆进行面谈。使用免面谈申请程序并不代表美国使领馆确定会签发你所申请的签证。某些情况下,个别申请人仍需前往美国使领馆进行面谈。查询是否符合免面谈条件,请登录美中签证信息服务网。
中国公民如有接受紧急医疗救治、处理直系亲属后事或紧急商务活动等紧急事务急需赴美,可以申请加急面谈服务或中信银行加急代传递服务。有关内容参考美中签证信息服务网有关内容。
签证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可在线查询签证申请状态,请登录美中签证信息服务网站“联系我们”子栏目。
二、美国入出境流程
自2006年11月6日起,无论入境美国或从美国出境,仅可以随身携带不超过3盎司(100毫升)容量的容器盛装的液体、凝胶体和气雾剂,并放置于一个1夸脱(1升)大小的拉边开盖的袋子中。在入出境时,注意言行,不要随意谈及有关炸弹、恐怖主义的话题。
(一)入境
所有从美国陆地口岸、机场口岸或海港口岸入境的人员都要接受检查。
在美国入境口岸的检查内容主要有四项:1、公共卫生;2、移民身份;3、海关检查;4、农业检查。这四项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进行,也可能由多名官员进行。
在入境口岸,移民官会检查入境者所持的证件及有效签证,扫描入境者的指纹和拍照进行比对,并审查赴美理由,决定是否允许被检查者入境以及可以在美停留多久。如移民官对入境者的入境目的或所持证件等有所怀疑,或者被随机抽查时,入境者需要到二次检查区域等候检查和进一步面谈。需要注意的是,持有效美国签证并不保证可以入境,美国口岸的移民官员拥有是否允许入境的最终决定权。
在入境口岸,入境者可能被搜身。这时,搜查人员应保持礼貌,并以专业和尊重入境者的方式进行搜查。否则,入境者可向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主管反映并寻求帮助,或径向中国驻美国使馆和有关总领事馆求助。
根据美国法律,美国CBP执法人员有权对所有入境人员(包括美国公民)进行检查,查验其国籍、入境目的和携带物品,包括箱包、电子设备、汽车等。美边境执法部门检查权限不违反美宪法第四修正案,无须事先申请搜查令。如当事人对执法人员行为不满,可当场向其上级投诉。但如最终被决定不得入境,因当事人在法律意义上尚未进入美国国境,无权聘请律师,亦不能申请领事保护。
据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通告,为简化通关程序和降低成本,自2013年4月底起I-94表[即抵达/离境纪录表(Arrival/Departure Record)]将实现电子化,所有外国旅客从空中或海上口岸入境美国时不再填写I-94表。旅客如需书面证明自己在美合法居留身份,可登录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网站www.cbp.gov/I94 打印自己的I-94表。
(二)出境
从美国出境时,出境者须再次留取指纹和拍照。
此外,为确保出境者遵守美国相关法律,海关和边境保护官员可能将抽查面试出境人员,但这并不意味着被抽查人员有违法行为,因而在接受面试时不必慌张。
三、出入境注意事项
(一)根据美国规定,外国人来美,其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请旅行前仔细检查护照、签证的有效期。
(二)请随身携带申请签证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美海关可能要求您在入境时提供上述资料。
(三)请仔细阅读或询问海关不得携带物品类别并确认未携带违禁品。
(四)请认真、如实填写海关申报单等单据,不得疏漏或存侥幸心理。如填写有困难,可请空乘人员协助填写。
(五)请排队办理入境手续。排队等候时,尽量不要东张西望,更不要多次变更队列,以免给美海关官员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六)请根据美海关官员的指示,配合检查并出示必要资料。如有语言问题,可事先准备好简单的英文字条:“I only speak Chinese. Please help me with an interpreter.”(我只讲中文,请提供翻译帮助)。有些机场会提供普通话和粤语翻译服务。
(七)如美海关要求您留下调查,接受询问时,如需翻译,请尽量确认翻译能如实、完整地转达双方的意思。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边检官员提出质疑,要求更换翻译。询问后,如要求您签署笔录等文件,请务必确认其内容再签字,有错误之处一定要立即更正。
(八)如您要求与中国驻美使领馆联系的要求被拒绝,或遇歧视性做法,请记下对方工作人员的姓名或工作编号。最好能够找到证人,以备事后投诉。中国驻美使领馆将根据您的情况和要求,尽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并保留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提出交涉的权利,但无法保证您一定能进入美国。
(九)当您要离境时,请尽可能提前3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十)为防止儿童绑架案发生,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未与父母双方,而是与父母中的一方、或其他亲属、朋友或旅行团一起入境美国时,随行成年人应备好该未成年人父母另一方、或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备查。授权书最好为英文并经过公证。内容应包括:未成年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父母一方或双方姓名、父母未随行原因和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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