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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境注意事项:
(一)携带大额现金和物品入境须申报。乘坐飞机入境时,外国旅客随身携带自用物品总价值不得超过10000欧元;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入境时,总价值不得超过1500欧元;无论乘坐哪种交通工具,入境时携带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旅行支票、期票、银行支票等)折合价值不得超过10,000美元;超过上述限额须经红色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否则将按超出数额规模处以行政或刑事处罚;
(二)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成品、无线转播器材、贵重金属和宝石、贵重乐器、文物等入境须申报;
(三)展品通关有特殊规定。根据世界通行的海关规定,展览品明确属于商业用品,一般应办理ATA单证册手续。以自用物品形式携带展品入境在俄属违法行为;
(四)禁止携带禁止或限制级物品入俄境。上述物品包括:武器、弹药、爆炸品、麻醉品、精神类药物、文物、有毒物质和烈性药品、放射性物质;
(五)禁止超量携带物品入俄境。外国旅客随身携带的自用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年满18周岁的外国旅客可携带3公升以内的酒精饮料及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免税入境。
特别提醒:
1、不明白的要主动询问。申报关于旅客出入境通关详细规定请登录俄海关官网查询。如旅客本人对所携带物品无法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建议主动询问或经红色通道向海关申报。
2、不要替他人携带物品入出境。勿轻信他人,替他人携带不明物品入境。此前曾有赴俄旅客受人所托携带物品入境,被查出其中含有毒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受到俄警方刑事立案调查,甚至面临入狱服刑判罚。
3、水果、肉奶制品和一些常用药品限制入俄境。国内公开合法销售的大部分感冒药、止咳药、安眠药、止痛药、减肥药,因其所含部分成分在俄属精神类药物和烈性药品,限制旅客携带进出境。
二、出境注意事项:
(一)在俄境内购买50年以内的贵重乐器和艺术品,如油画、雕塑、圣像、古钱币、勋章、奖章、邮票等物品出境,必须持有俄文化部门开具的证明;
(二)携带超过250克的黑鱼籽或超过5公斤的红鱼籽出境,需在俄经济发展部办理出口许可证;
(三)携带现金货币总额超过10000美元出境,须经红色通道向海关书面申报并补交关税;
(四)禁止携带琥珀、玉石、钻石等宝石和半宝石原石,金、银、铂等贵重金属原料,虎皮、虎骨、熊皮、熊掌、熊胆、海参、未经加工的桦树茸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境;
(五)俄尚未推出外国公民在离境时返还在俄购物增值税服务。
此外,俄联邦航空运输署规定,自2014年1月11日起禁止乘客随身携带液体登机,任何液体及液体状个人卫生用品均需托运。个别乘客必需药品只有经机场安全部门检查鉴定后才可于手提行李中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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