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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比亚海关对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有限量,要求旅客如实申报并进行抽查。纳海关官员经常对中国公民行李进行检查。以下物品可免税过关(18岁以下人员不享受免税烟草或酒定量):
200支香烟;
50支雪茄;
250克烟草或烟丝;
2升葡萄酒;
1升白酒或其它含酒精饮料;
50毫升香水;
250毫升花露水;
每人可携带其它总价值不超过1,250纳元的新旧物品(电视接收设备除外)。
其它不超过10,000纳元的新旧物品(以上所列免税物品除外):如来自非关税同盟区,则按20%的固定税率征收(1,250纳元-10,000纳元);如来自关税同盟区,即南非、博茨瓦纳、莱索托和斯威士兰,则免收关税。
有关外国人携带现金出入境的规定主要包括:
入境时,非居民可最多携带5万纳元;外币和旅行支票,在到达时申报,无数量限制。出境时,非居民可最多携带5万纳元;在入境12个月之内离境,最多可携带入境时申报的外币和旅行支票金额。
因为属于共同货币区,在纳米比亚、莱索托、南非和斯威士兰之间,出入境携带现金没有限制。
海关联系方式:00264-61-2099111;传真:00264-61-239278。
注意事项:
此前曾发生多起中国公民携带大量(数万)美元现金出境因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被纳海关查扣的案件。请不要带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出入境。
鉴于近来连续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非法携带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出入境、被执法部门依法查扣并处以监禁或巨额罚款事件,再次提醒,买卖象牙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各国均予以严厉打击,从严处罚。海外中国公民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要因侥幸心理和违法行为而让个人和家庭付出沉重代价,并损害国家和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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