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 2016-10-2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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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事局相关文件规定,海船在内河行驶,其船长、驾驶员应取得相应航线的《资格证明》,否则必须申请内河引航员引航。并已持有《资格证明》的船员,在到期前6个月需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为方便海船船长、驾驶员进行《资格证明》培训,或已持有《资格证明》的船员进行知识更新,为此我校在2014年10月23日开新培训,26日更新培训班,有关事项注意如下: 一、《资格证明》培训: 1、海船在内河航行时应配《资格证明》船员的要求: (1)连续航行不超过6个小时,该船船长应持有;(2)连续航行6至12个小时,该船船长及至少一名驾驶员应持有;(3)连续航行12个小时以上,该船船长及至少二名驾驶员应持有。 2、培训对象:海船船长、驾驶员 3、应带证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如新服务簿海上资历不足6个月的,请提供老服务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彩照二张 4、开班时间:10月23日-30日(上海—南京), 二、《培训证明》更新培训: 1、培训对象:持海进江《资格证明》在2到3年的船员。 2、应带证书:《资格证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如新服务簿海上资历不足6个月的,请提供老服务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彩照二张。 3、开班时间:基本与新培训考试人员同步考试,培训时间一般在5天。 三、报到地点: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航海楼210室,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四、联系电话:0574-87600515 87600643,传真电话:0574-87609547 五、联 系 人:陈老师 张老师 胡老师 六、宁波市区乘车来校路线:火车站乘541路、客运中心乘501路到宁波大学站下车 需参加培训的船员请尽早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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