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 2016-10-2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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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事局相关文件规定,海船在内河行驶,其船长、驾驶员应取得相应航线的《资格证明》,否则必须申请内河引航员引航。并且已持有《资格证明》的船员,在到期前6个月需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为方便海船船长、驾驶员进行《资格证明》培训,或已持有《资格证明》的船员进行知识更新,为此我校在2016年海进江培训计划如: 一、《资格证明》培训: 1、海船在内河航行时应配《资格证明》船员的要求: (1)连续航行不超过6个小时,该船船长应持有;(2)连续航行6至12个小时,该船船长及至少一名驾驶员应持有;(3)连续航行12个小时以上,该船船长及至少二名驾驶员应持有。 2、培训对象:海船船长、驾驶员 3、应带证书: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必须换新)、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彩照二张 4、开班时间:每双月中旬 (上海—南京)。培训时间:一周。 二、《培训证明》更新培训: 1、培训对象:持海进江《资格证明》到期前1年的船员。 2、应带证书:《资格证明》、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必须换新)、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白底彩照二张。 3、开班时间:每双月中旬 (上海—南京)。培训时间:5天 三、报到地点: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航海楼210室,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四、联系电话:0574-87600515,0574-87600643. 王老师 陈老师 国张老师 需参加培训的船员请尽早报名。 五、来校交通:宁波客运中心、宁波火车站、宁波汽车南站乘地铁2号线,到宁波大学站下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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