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 2016-11-0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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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备忘录与巴黎备忘录将于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联合开展船员进入封闭处所集中检查会战(CIC),确保航行两大区域的国际航行船舶满足公约的要求。我国作为东京备忘录的成员国将同步部署开展此次集中检查活动。 根据部海事局的要求,各直属海事局应: 组织港口国监督检查员认真学习本次CIC检查的相关材料,熟练掌握公约条款及相关决议案、通函的要求。部海事局将在近期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员知识更新培训班中开展针对本次CIC检查的专题培训。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辖区内相关国际航运公司及其所属船舶宣贯本次检查活动的要求及动态,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各直属海事局要做好本港船舶在外受检信息及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应结合日常港口国监督检查工作开展CIC专项检查,检查后应向船方签发PSC检查报告和CIC检查表,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港口国监督计算机系统(CCIS)。 对同一艘船舶仅实施一次CIC专项检查。如果船舶持有东京备忘录组织其他成员签发的CIC检查报告,原则上我国不再对该轮开展CIC专项检查。 注重船员对各相关设备、器材的操作性的检查,注重各项演习时效性检查,并督促船方配备最新版训练手册,以适应公约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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