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 / 2016-11-08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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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国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外方侵害时,出国劳务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通过正常的手段和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要及时与项目或派出经营公司在当地代表专(兼)职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如果派出经营公司在当地尚未设立管理机构或派出管理人员时,应迅速与当地警察或有关司法部门和我国驻当地的外交机构取得联系,请求帮助。 出国劳务人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争取得到对方的理解和同情。在派出公司代表、律师或我国驻当地的外交机构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不要签署文字性的文本,以免造成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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